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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機車安全
機車騎乘是很簡單,優良的騎乘是好好守交通規則,且有慈愛心的行動 。
優良騎乘之順序是看、想、實行之三部分而成。

騎乘是從看前後左右之交通情形開始,由看而收集騎乘上必要的情報而實 行之。

第二是所得來情報必判斷如何行動,如看了前方有自行車或小孩子時,隨之想出"他們會如何行動",這樣下去機車該作什麼行動呢?(降低速度或必要時停止之)
實行
最後想出來的結論隨時實際行動。該停止的判斷時,馬上停止動作,以上所述事項要比電腦更快計算出來,不然就跟不上交通流動。事故之發生大部分是對看的初步事項不認真,或怠慢而引起判斷之錯誤而引發生的。

 

 機車防衛性駕駛概念

防禦駕駛乃強調以人的認知為主軸的用路觀念,提醒駕駛人/用路人除了注意週遭狀況
(如路口?雨天?)、勿違規侵犯他人外,更應從目視/耳聽的察覺,進一步認知並預測接下
來可能發生意外之情境,進而預先採取必要措施以避免事故的一種駕駛/用路哲學。廣義的防
禦駕駛觀念與應用範圍不僅僅限於車輛駕駛人,尚包括如機車騎士,行人等等所有用路人,
由增進認知能力進而提昇交通安全。防衛性駕駛實際行為:
(一)衣著應顏色鮮明(白色、黃色、紅色等,尤其晚間應使用反光材料為宜)
(二)正確戴上安全帽(應認明安全帽上有正字標誌)
(三)明確表示行駛動向(變換車道應打方向燈,利用後視鏡掌握後方行車動態,或輔以手
勢明確將己車駕駛動態告知其他車輛)
(四)勿超速行駛(複雜多變的交通狀況下,速度增加會降低駕駛人對於危險應變之反應能
力)
(五)與大型車輛保持適當間距(騎乘機車應盡量避免行駛於大型車輛旁邊,以防止大型車
輛行駛時所產生的氣流或輪差造成死角而捲入;避免公車停靠時的擦撞)
(六)交岔路口應減速(注意左、右方向車輛動態,確定可以安全通過時才行進)
(七)與前行車保持安全的行車距離
(八)勿酒後駕車(酒精成分使人身體穩定性降低,對速度、距離、道路狀況的判斷失衡)
(九)隨時做好停車的準備(對其他駕駛人或行人,應該隨時保持其發生交通違規的警覺
性,在發生交通衝突點的時空因素下,需要放棄通行的優先權,甚至停止,以避免
交通事故的發生)

機車駕駛自律

騎乘機車應戴安全帽,機車騎士不喜歡戴安全帽的原因,最主要是嫌太熱、不方便;但是一旦肇事,自己流血不算,還要讓家人流淚,因此「流汗總比流血好、流汗總比流淚好」,為了自身及家人著想,機車騎士及其附載乘坐者,均戴安全帽,給自己多一層保護。  

●未考領駕照不騎機車
持輕型機車駕照不應越級駕駛騎重型機車,不違規駕駛、不在道路上蛇行、不行駛人行道、不闖紅燈、不行駛快車道、不逆向行駛,在十字路口依兩段式左轉行駛,這樣才是優良的機車駕駛。
●不超載
機車超載人或物,都是極危險且易發生事故的,所以,機車應依規定附載物品或人員,才能保障自己、附載者及他車的安全。
●經常檢修機車
經常保養、檢修機車,能延長機車使用壽命、防止排出黑煙污染空氣;一旦發現問題更能立即解決,避免零件故障,釀成車禍。另外機車騎士不應任意改變引擎設計,以求安全;也不應拆除消音器,以免製造噪音。
●不行駛快車道
機車應在機車專用車道或慢車道行駛;道路上標明禁行機車之車道,機車騎士十萬不要行駛其上,以免害人害己。在交岔路口左轉時,應慢行且依兩段式左轉行駛在市區交岔路口,不論四面有無來車,均應儘量兩段式左轉方式行駛,這樣才能從容而安全的通過路口;在郊區道路切忌強行搶快左轉,應注意四周;確定沒有快速接近的車輛後才左轉。
●騎機車應戴安全帽
騎機車除了是肉包鐵外,更由於機車足兩輪車,本來就比較容易不穩,一旦與其他車輛擦撞,多半會傾倒,騎士地無可避免的會摔倒在地,如果頭部撞傷,很可能導致重傷或死亡,其危險足可想可知的。●機車附載乘客應戴安全帽
在機車發生交通事故時,後座附載者的危險程度,遠比機車騎士來得高;車速太快時,附載者還可能被摔出,因此,附載者更應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者,罰款600元。
●戴安全帽時應將繫帶扣緊
戴安全帽時若不將繫帶扣緊,一旦發生衝撞,安全帽已先行脫落,如何能保護機車騎士的頭部安全呢?

因此,為了自身安全,騎機車,就應戴安全帽。購買安全帽時,應認明經國家檢驗合格的安全帽,未經檢驗合格或一般工程用的安全帽,不能保障騎機車時的安全。因此,騎乘機車應戴合乎規格
擷取自http://iotsafety.rd.fcu.edu.tw/Team%20result/NO.9/mo.htm

 

盡量避免騎乘危險路段

通常機車是行駛於馬路車道邊,所以會有很多高低不平的路面或障礙物。
1.砂、泥、落葉
不要小看砂、泥、落葉這些東西,很可能在彎道上會因剎車而滑動,失去 平衡,說不定會招致意外事故。
2.積水地方
馬路邊,會有凹洞或積水地方,所以經過此一路面必須減低速度或避開騎 過去。但是避開時須先確認四週之安全。
3.砂礫道路或不良馬路
沒有鋪設柏油的砂礫路或不良馬路時,減速換低檔,而中途不變速慢行通過之。

機車必須做定期保養

機車保養不僅可增加機車使用壽命,也可對於自己的安全有了更堅固的保障。

車輛肇事之處理

台灣目前平均每天有將近七件車禍發生,要如何正確處理車禍事故,已經成為每位車主必備的知識,否則不僅自身權益不保,在財物上也將招致損失,並減少未來不必要的困擾以及維持冷靜處理車禍的發生,特別依實務及現行法規提供「車禍十四大處理要訣」

 

十四要訣重點

第一要訣
首先,車禍發生後,應立即停車以「雙黃燈及三角牌警示後方來車避免追撞」,同時應在車身後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
第二要訣
車主最好要做到「保留現場以利警方採證」在警方趕到現場時,將依據車輛方位及現場掉落物繪製現場圖,(請於車上放置傻瓜相機及筆、尺、紙)做為未來肇事責任研判的依據,因此為保障車主自我權益請勿任意破壞現場。
第三要訣
車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撞擊點要近照,最好要放比例尺煞車痕一定要照底盤要照相,有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第一是要照有異物,不要忘記沒有東西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第二擋泥板要照,可以確定撞擊方向。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也要為別人照相。
第四要訣
做筆錄時首先要求警察對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如果對方不幸死亡,則可要求抽眼球液做酒精及藥物測試,有個案例表面上是車禍致死,可是做完酒精及藥物測試後,才知道死者是先藥物中毒死亡,後發生車禍,如果沒有做上述測試,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
第五要訣
要求檢察官或警察照相,要照什麼呢?要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這在日後法律上請求時,或判定違規肇事上有很大的用處,美國的法醫報告中一個重要車禍責任判定,我想臺灣很多檢察官還不知道如何用此項證據作為法庭證據,重要的事你要求檢察官做,他才一定會去問人,如何用此證據。
第六要訣
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你洗一份給他,但記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著,不要給檢察官,因為你不知道你遇到的是認真,或是敗類型的檢察官,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最後記得態度要客氣。
第七要訣
如果有人傷亡不論是任何人應迅速打「一一九」尋求救護車將傷者送醫急救,切記千萬勿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避免有畏罪潛逃之嫌,救護車離開時記得詢問傷者姓名並記下車號,如消防局應記下單位及送往之醫院。
第八要訣
要記得打「一一○」報警處理,由於保險申請或訴訟將以警方的紀錄為重要參考依據,因此車禍需要由警方到現場處理,對於警方應訊筆錄,現場測繪一定要詳實核對,有任何問題就要在現場一一提出。尤其各相關位置必須檢查無誤後才能簽名確認,同時最好記下警員姓名或代號及所屬單位。
第九要訣
最好「避免當場爭辯或和解」,因為肇事責任的判定較為複雜,一般情況雙方都要負擔一定的責任,一般車主並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此外,為了本身的安全,最好避免當街與對方爭辯,而在肇事責任為明確之前,最好不要與對方私下和解,以免影響日後訴訟及保險權益。
第十要訣
大部分車主擦撞後,都認為只是小事故,不想浪費時間,最好還是下車處理,且應詳查雙方車輛受損及人員傷亡狀況,並且互留車號、車型、姓名及聯絡方式,如果已經報警處理在警方為到達前不要隨便離開現場,以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責任。
第十一要訣
車主於必要時,最好能尋找現場目擊者並記下車號,如在十字路口則要注意「紅綠燈及時間」以作為日後訴訟的保留證人。
第十二要訣
有投保的車主記得要向保險公司報案,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車主應於事故發生後立即告知保險公司。目前政府已規定強制汽、機車都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以保障車禍事故傷者權益。事故發生後車主即可利用強制保險證上各保險公司提供的○八○○電話,向所屬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非保障範圍,也可尋求保險公司協助。
第十三要訣
車主要在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根據現行汽車保險條例規定,不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都應再事故發生後五日內辦理,因此,車主應攜帶駕照及印章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以免權益受損。
第十四要訣
如果車主雙方要達成和解,請注意和解細節。協調和解事宜時可透過各地調解委員會或警察局進行和解以保安全,和解時建議使用標準和解格式。並清楚載明和解內容,尤其遇有人員傷亡務必清楚載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金,以及是否同時拋棄刑事及民事的權利,最後應注意與對方所有具賠償請求權的人完成和解手續。

肇事狀況及處理方式

肇事情況一:輕微車損,停放中被撞致車身輕微受損,停放中被不明人士毀損或刮傷,駕駛不慎致車輛輕微受損,且未造成第三人受傷及財損。
處理方式:
記下案發時間、地點,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單)、行照、駕照及保險人印章,將車開至原廠或指定修理廠估價後,辦理出險理賠事宜。
肇事情況二:自行撞毀或嚴重車損,車輛不慎翻車或起火燃燒,造成嚴重損傷,嚴重撞及路樹、電線桿或安全島等公物停放中遭人惡意破壞,或被不明車輛嚴重撞擊。
肇事情況三:與他車、第三人發生事故,與他車碰撞或被撞,致兩造雙方車輛受損 ,遭他車撞擊,肇事車輛逃逸,行進中不慎撞及路人,致其受傷或死亡。
處理方式:
保留現場通知交通隊(110)或當地警方處理,記下對方車號、車主及駕駛人姓名、聯絡電話 ,儘速將傷患送醫,現場不要與對方和解
車主需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單)、行照、駕照、印章以及交通案件代保管物臨時收據,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填具理賠申請書辦理出險事宜。

馬路上,大客車、小客車、機車、自行車及行人,同樣都是利用馬路行走,像這樣混亂的交通,機車是屬於弱者的立場,所以避免無理的駕駛,必須嚴守交通法規行走為要。

1.注意穿越道路之行人
機車的騎乘,對人的死亡事故件數中,闖人行穿越道之事故,所佔比例很高。對行人來說,機車是低速行走的工具,所以一般人想,強行通過也無所謂。因此了解行人的心理,特別注意騎乘為要。一方面與行擦肩而過或超過行人減速慢行,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2.臨時停車之方法
臨時停車之馬路標誌,或有標誌的地方當然要停車,不過另外沒有標誌的地方,也應該停車察看後再騎,以免發生不必要的事故。
3.信號是駕駛之語言
轉左右彎道時,事前確認安全後,並使用方向燈來顯示,通知對方,轉彎信號就是行車之語言,自己的行動先用信號而正確的發出,給對方有準備以免發生意外。
4.對四輪車之違法左轉須要注意
普通直進行走之機車有優先通過的權利,但是有時候四輪駕駛之司機輕視機車之速度,而無意識情況之下,無理轉左彎而難為直進車行走,所以馬路交叉點之行走雖有優先權也得小心以免發生意外。
5.四輪車停車之車門突然開啟
交通不順暢時,特別小心四輪車停車時突然開門,如果撞到時,後果就難 設想。對車裏的人會有什麼行動必須注意觀察,而有助於騎車過去的安全。
6.四輪車之內輪差把它計算好
尤其大型車等長車體的車要右彎時,後輪是前所通過的地方還要內側,所以不要讓後輪擦撞。特別小心計算路線,以免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