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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車防治

從媒體得知,青少年飆車問題相當嚴重,而且陸續發生青少年飆車族持凶器傷害無辜路人事件,引起社會大眾強烈的不安與不滿。事實上,飆車族違法犯紀的情形已經存在多年,根據媒體報導,這些年來台灣地區青少年飆車族或三、五成群,或是聚集成數十人,他們的眼中沒有法規,在道路上並排或蛇行狂駛,或在街道上來回奔馳狂囂,吵得民眾在半夜也不得安寧,甚至連警察局也難以倖免,行徑幾近暴徒。警方曾經採取圍堵及強勢取締,但被某些人士批評行動過烈;也曾採用攔檢及柔性勸導,但效果相當有限。

追溯台灣地區的飆車歷史,大概始於民國七十五年五月間,經警方嚴格取締後而暫告消失。

防範措施:

1.確立依法取締青少年飆車行為之原則,並制定現場取締或事前蒐證、事後追究之具體標準,交由警察單位切實實施。

2.對青少年可能超越駕駛機車之路段,建立監視網及機動反應佈署,尤其應加強週末之防範工作。

3.建立有關飆車手及其組織之基本資料,採取事前防範、現場取締、及事後勸導並重之防制措施。

4.深入調查掌握機車行改裝機車供青少年超速駕駛之情況,並予以取締。

5.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規及政策之執行,並對一般道路上之超速駕駛行為切實予以取締。

6.利用現有娛樂休閒設施,增加青少年及中下層民眾之運轉性競爭性活動之機會。

7.加強與飆車手家長、雇主、及學校之聯繫,加以勸導約束。

8.協調新聞媒體,減少對飆車活動之報導及渲染,以淡化飆車現象。

 
長程措施:

1.研究修正「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將機車違規行駛之防制方法研究納入。
2.加強推動各項文化及育樂活動,充分運用各縣市文化中心之設施,積極推展各項文化活動。

3.積極規劃、增闢符合青少年參與之競賽性運動設施。

4.加強對青年勞工之聯繫工作,規劃並普遍推動勞工休閒活動。

5.輔導民間投資設置各項休閒活動場地。

6.加強青少年法律知識、守法習慣、及從事各項競賽性活動之安 全知識。

7.加強對未升學及未就業青少年之聯繫與輔導,增加其參與各種進修及正當休閒活動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