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四守則-新聞資訊

交通安全四守則可化解用路危機

車禍的發生大多肇因於用路人錯誤認知,進而錯誤判斷,做出危險的交通行為,

縣警局交通隊以交通大學張新立教授提出的「守護終身交通安全好觀念-交通安全

四守則」,也就是「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謹守安全空間-

-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

之交通行為」及「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

的事故受害者」等四項,提醒用路人藉由交通安全觀念的建立,更謹慎小心使用

道路,減少事故發生。

縣警局交通隊隊長黃維章指出,管理學「計畫行為理論」可運用在分析用路人的

行為,用路人對於道路風險的認知,會影響其判斷,進而影響其所做出的交通行

為,所以,應該把每一次的用路行為當作是一個危機來處理,而國立交通大學運

輸與物流管理學系兼全國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總召集人張新立教授所提出的「

交通安全四守則」可以用來化解每一次的用路危機,讓用路人使用道路更安全。

來源網址:https://www.kmdn.gov.tw/1117/1271/1272/289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