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實習生活公約

一、生活常規

1.未滿18歲之建教生,一律不准騎、乘機車,滿18歲已持有駕照者,須有家長同意書(如附件)一式2份,職場及導師各執1份。

2.嚴禁抽煙、喝酒、嚼檳榔、吸食違禁藥品、偷竊、打架等違反校規之行為。

3.嚴守交友份際。

4.不准徹夜未返家休息或外宿,住宿生未經家長同意不准外宿。

5.隨時注意服裝儀容整潔。

6.不攜帶過多金錢或太貴重物品,如有遺失自行負責。

7.每週與導師連繫至少1次,或由小組長通報導師至少1次。

二、工作守則

1.敬業、樂業,以公司及學校為榮。

2.服從職場主管教導,與同事和睦相處。

3.配合職場崗位調動。

4.職場教育訓練一律參加,不可缺席。

5.服裝儀容配合公司規定,不得奇裝異服,並每日保持整潔。

6.非重要事情,上班時間勿接電話、打電話。

7.上班時間嚴禁與同事聊天、嘻鬧。

8.愛護公用物品,並隨時注意節約能源。

9.保持親切、微笑、有禮的態度,不得與顧客有爭執、吵架的行為。

10.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不得代打卡或委託他人代打。

11.休假應於3天前通報導師,請假應於1天前知會導師,病假當天知會導師,導師隨時與公司連繫確認。

12.臨時有事之請假,必須親自電話報備單位主管與導師,不可由他人轉達。

13.臨時外出必須經單位主管同意,並迅速返回工作崗位。

14.遲到、曠職依各公司規定辦理,建教生當天應知會導師。

15每週書寫「實習週記」1篇,並於次週交單位主管批閱。

16.實習期間應有始有終,不可私自返家或返校,不告而別。

三、住宿規範

1.一般規定事項

(1)為保護同學安全,應遵守各公司規定之門禁時間。如有特殊事件者得申請經主管同意後,才准予晚歸,外宿應請家長或導師向主管報備。

(2)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宿舍作息時間流程。

(3)寢室內不得會客及留宿外人(包含本校非住宿學生)。

(4)不可與異性友人共處一室。

(5)金錢及貴重應妥善保管,財不露白,如有遺失自行負責。

(6)寢室內不得晾曬衣物、不可大聲喧嘩及吵鬧,走廊上不可追打嘻鬧。

(7)進入宿舍內應降低音量,聽音樂或玩遊戲者應使用耳機,以免妨礙同學自修或睡眠。

(8)進入他人寢室必須敲門經得他人同意後才可進入,請注意禮節與講話音量。

(9)勿單獨在他人寢室內,以免造發生爭紛時造成不必要的誤會或困擾。

(10)離開寢室要隨手關閉水電(電燈、電扇、空調、水源等)

(11)最後一位離開寢室者應將冷氣電燈關閉,並且上鎖。

(12)愛護公用物品,並節約用水、用電、瓦斯。

(13)宿舍內不得有偷竊、賭博之行為。

(14)不攜帶存放過多金錢或太貴重物品,私人財物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自行負責。

(15)如有異常情事應隨時報告主管、導師處理。

(16)非經家長同意並由家長向主管報備外,不准外宿。

(17)住宿生應每日與家長連繫。

(18)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更換床位。

(19)寢室不准放置骯髒、易燃、易腐、危險物品及飼養小動物。

(20)室內不可使用任何電器產品,及自炊食物。

(21)不可攀越、跨坐窗台或破壞公物。

(22)不可將餐廳食物攜至寢室。

2.內務整理

(1)個人書本應於書架上排放整齊。

(2)床上內務:棉被對摺舖平與墊被同寬,枕頭橫立於床頭,所有開口朝向牆壁。

(3)床下內務:盥洗用具放置於臉盆內,鞋子排放整齊於臉盆旁。

(4)桌面及窗台保持乾淨,不可放置物品,桌面下放置物品應排列整齊。

3.寢室清潔

(1)宿舍環境整潔為每位住宿生之責任,請維護寢室內個人與公共區域之清潔。

(2)嚴禁隨處堆置垃圾,每日應自行處理自身垃圾。

(3)床下清理由個人負責清掃。

(4)浴廁鏡面、洗手檯面要擦拭污垢及擦乾水分,洗手檯面上不可放置物品,若有毛髮要清除,保持排水流暢。

(5)廁所便池要刷除污垢,地面要清掃並擦乾淨,垃圾要清理。

(6)浴室內壁磚、地磚、牆角、門框及門板要清除污垢及擦乾淨,排水孔毛髮要清除,保持排水流暢。

(7)冷氣孔要定時擦拭清除灰垢。

 四、違反以下事項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以退場處理

1.盜行為經查屬實者。

2.打架滋事有具體事實者。

3.攜帶或吸食毒品或違禁藥物者。

4.酗酒鬧事者。

5.破壞公物情節嚴重者。

6.未經家長同意騎乘機車者。

7.帶異性進入寢室或留宿者。

8.有其他嚴重干擾室友或他人之行為者。

9.於宿舍、閱覽室大聲喧嘩或製造噪音屢勸不聽者。

10.蓄意破壞他人物品屬實者。

11.違反門禁管制履勸不改者。

12.未經申請同意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寢室者。

13.不服從宿舍規定或不聽從輔導人員、幹部之指正,態度惡劣者。

14.曠職者。

15.擅自離開職場返家或返校者。

16.其他違反校規、上述一、二、三項規定或公共安全、衛生、秩序之行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