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辦法
一、依據:
(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0年1月4日高市四維教高字第1000000420號函訂「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建教合作教育作業規範」。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輪調式建教合作班學生基礎訓練作業要點。
二、重要日程表
7月中旬 ∼ 8月初 |
基礎訓練第一週-認識輪調式建教合作教育、職向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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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訓練第二週-1.合作事業單位到校簡介。 2.面試注意事項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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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訓練第三週-合作事業單位與學生面試媒合。 | ||
基礎訓練第四週-1.將合作事業單位錄取學生依梯次編AB二班輪調。 2.未被錄取者,進行第二梯次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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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訓練第五週-1.未被錄取者,輔導轉銜至其他學制。 2.合作事業單位職前訓練,或職場見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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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訓練科別:建教合作班餐旅管理科、美容科、流通管理科、觀光事業科。
四、合作事業單位:各類科合作事業單位。
五、訓練目標:
(一)培養良好職業道德及服務精神。
(二)奠定實習時應俱備的基本技能和認知。
(三)建立對餐飲觀光事業單位的基本知識及了解相關勞工法令。
六、訓練時數:美容科、觀光事業科(90小時)、餐旅管理科(108小時)。
七、訓練期間:每年7月至8月共五週。
八、職場見習:面試錄取之學生須通過合作事業單位口試,且須依各科排定時間至職場見習體驗,成績合格者始為正式錄取。
九、費用:
免費